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復習要點
盡管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基于集團審計目的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行相關工作,并對所有發現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或形成的意見負責,集團項目合伙人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仍對集團審計意見負全部責任。重慶立信
集團項目組對整個集團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及審計意見負全部責任,這一責任不因利用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而減輕。
注意:
第一,集團項目合伙人按照職業準則和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確信執行集團審計業務的人員(包括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從整體上具備適當的勝任能力和必要素質。
第二,注冊會計師對集團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不應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如果法律法規要求在審計報告中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應當指明,這種提及并不減輕集團項目合伙人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審計意見承擔的責任。
第三,如果因未能就組成部分財務信息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導致集團項目組在對集團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集團項目組需要在導致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段中說明不能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原因。